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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丝绸进出口的省份分布

专题研究 · 2026年10月17日

中国丝绸进出口的省份分布

中国真丝绸商品进出口高度集中在少数省份。2025 年全国出口 13.7 亿美元,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山东五省合计约占八成,其中浙江一省超过三分之一;进口 2.9 亿美元,上海一地占三分之二。各省在产业链上的分工差别很大。长三角三层商品都有规模,以制成品为主;广西、云南、辽宁出口几乎全是生丝等原料;安徽、青海专营绸缎面料,新疆则以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真丝服装。2023 年以来全国出口下降一成,各省走势分化:江苏、安徽逆势增长,浙江、广东、上海与新疆收缩。2026 年前 8 个月出口同比回升 7.4%,回升主要来自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四地。

本文沿用《丝绸外贸快报》的「真丝绸商品」三层口径:丝类原料(HS 5001—5006,蚕茧、生丝、废丝与丝纱线)、绸缎织物(HS 5007 及第 58 章真丝面料)、制成品(第 61、62、63、94 章真丝服装、饰品、床品与蚕丝被等 35 个 HS8 税号)。数据取自中国海关 HS8 级月度统计,覆盖 2023 年 1 月至 2026 年 8 月,金额以美元计。省份指进出口企业的注册所在地,与货物的实际产地不完全一致。

一、总体格局:五省出口占八成,上海进口占三分之二

2025 年真丝绸商品出口 13.74 亿美元。浙江出口 4.68 亿美元,占 34.1%;江苏 2.95 亿美元,占 21.4%;广东、上海、山东分别占 10.5%、7.0% 和 6.9%。五省合计 10.98 亿美元,占全国 79.9%。四川(5.1%)、广西(3.4%)、辽宁(2.6%)组成第二梯队,其余二十多个省区市合计不足一成。

福建 河北 内蒙古 重庆 青海 新疆 云南 安徽 辽宁 广西 四川 山东 上海 广东 江苏 浙江 0 100 200 300 400 500 2025 年真丝绸商品出口额前 15 省份(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HS8 级统计,真丝绸商品三层口径;省份按进出口企业注册地。

进口比出口更集中。2025 年全国进口 2.89 亿美元,上海 1.94 亿美元,占 66.9%;浙江 0.47 亿美元,占 16.3%;广东 0.16 亿美元,占 5.4%。三地合计接近九成,其余省份单个占比都不到 2%。上海和浙江的进口商品构成差别很大,第四节单独分析。

二、产业链分工:三类省份

按出口商品的层级构成,主要出口省份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长三角、广东和山东,三层商品都有相当规模。浙江 2025 年出口原料 1.19 亿美元、绸缎 1.32 亿美元、制成品 2.17 亿美元,三项分别占全国同类出口的 28.9%、36.0% 和 36.5%,在每一层都是全国第一。江苏三层占全国的 18%—23%,结构与浙江相近,制成品占本省出口的 45%。广东和上海偏重终端,制成品分别占本省出口的 63% 和 60%。山东的绸缎面料占比较高(35%),面料出口规模居全国第三。

第二类是原料型省份,集中在西南、华南和东北的蚕区。云南出口的 99% 是原料,辽宁为 96%,广西为 82%,四川原料与面料合计约九成。这些省份出口的主要是生丝:云南、广西、四川出口桑蚕厂丝,辽宁出口柞蚕丝 2,800 万美元,占全省真丝绸出口的近八成。第五节专门分析生丝出口的省份分布和去向。

第三类是专门化省份,出口集中在某一层的少数税号。安徽 84% 的出口是桑蚕丝机织物,青海的出口全部为桑蚕丝机织物,几乎都销往巴基斯坦。新疆 95% 的出口是真丝服装和饰品,其中 1,040 万美元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主要去向为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

青海 新疆 云南 安徽 辽宁 广西 四川 山东 上海 广东 江苏 浙江 0 20 40 60 80 100 丝类原料 绸缎织物 制成品 2025 年主要出口省份的商品层级构成(%)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丝类原料=HS 5001—5006;绸缎织物=HS 5007 及第 58 章真丝面料;制成品=真丝服装、饰品、床品等。

贸易方式上,真丝绸商品以一般贸易为主,2025 年占出口的 93.0% 和进口的 89.5%,加工贸易比重很小。广东是例外,经保税监管场所、特殊监管区域和进料加工出口合计约 4,000 万美元,接近全省真丝绸出口的三成。

三、2023—2026 年:总量下行中的省份分化

2023 年至 2025 年,全国真丝绸商品出口从 15.48 亿美元降至 13.74 亿美元,累计下降 11.2%。主要省份的变化方向并不一致。江苏出口从 2.82 亿美元增至 2.95 亿美元,增长 4.4%,占全国比重从 18.2% 升至 21.4%。安徽从 1,110 万美元增至 2,640 万美元,2025 年对越南出口 1,150 万美元,占全省四成以上。浙江下降 12.8%,广东下降 15.1%,上海下降 28.3%,四川下降 15.5%,新疆下降 56%。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浙江 江苏 广东 上海 山东 四川 广西 辽宁 2023 2024 2025 主要省份真丝绸商品出口额(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HS8 级统计,真丝绸商品三层口径。

2026 年 1—8 月,全国出口 9.53 亿美元,同比增长 7.4%;进口 2.14 亿美元,同比增长 11.2%。出口回升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广东:浙江增长 11.6%,江苏增长 5.1%,广东增长 9.4%,上海增长 17.3%,四地增量合计约 6,600 万美元,与全国增量相当。安徽(+50.5%)和重庆(+49.9%)延续了较快增长。原料型省份普遍下降:广西下降 38.2%,辽宁下降 20.5%,云南下降 13.6%。新疆也下降了 14.0%。原料型省份的回落与同期生丝出口均价走低同步。

省份 2026 年 1—8 月出口(百万美元) 同比 2026 年 1—8 月进口(百万美元) 同比
浙江 344.6 +11.6% 30.3 −5.3%
江苏 199.0 +5.1% 4.1 +57.5%
广东 103.0 +9.4% 6.7 −47.7%
上海 76.4 +17.3% 152.3 +18.3%
山东 61.2 −4.0% 2.1 +9.6%
四川 46.7 +13.0% 3.2 +23.0%
安徽 22.5 +50.5% 0.1 −94.6%
辽宁 19.6 −20.5% 0.3 +10.8%
广西 16.4 −38.2% 2.4 −15.9%
全国 952.9 +7.4% 213.5 +11.2%

四、进口:上海进口成品,浙江进口原料

上海和浙江合计占全国真丝绸进口的八成以上,两地进口的商品属于产业链的两端。

上海 2025 年进口 1.94 亿美元,其中 97% 是制成品。来源地高度集中于欧洲,意大利 1.16 亿美元、法国 5,500 万美元,两国合计占上海真丝绸进口的 88%。主要品类是丝巾、披肩和围巾(6,030 万美元)、真丝连衣裙(3,140 万美元)和女衬衫(2,660 万美元)。上海的进口额可以作为观察国内高端真丝消费需求的一个窗口。2025 年上海进口下降 13.9%,2026 年前 8 个月回升 18.3%。

浙江 2025 年进口 4,720 万美元,原料占 83%,主要是下茧、茧衣等不适于缫丝的蚕茧副产品(3,030 万美元)和废丝,来源地为印度(2,710 万美元)和乌兹别克斯坦(940 万美元)。这类原料是绢纺的投入品,浙江同年出口绢纺纱线 4,030 万美元。在主要省份中,只有浙江原料进口和面料、成品出口两端都有较大规模。

云南、广西的进口规模不大,但来源地明确:云南 460 万美元全部为从缅甸进口的桑蚕茧,广西 410 万美元为从越南进口的废丝和下茧。两省的原料进口都来自接壤国家。

五、生丝出口:各蚕区省份并列,去向分化

桑蚕厂丝是真丝绸原料出口的主体。2025 年全国出口 2,853 吨、1.86 亿美元,按省份看没有一家独大:四川 3,420 万美元、浙江 3,400 万美元、广西 3,330 万美元、江苏 2,990 万美元,四省各占全国的 16%—18%;广东、云南、山东随后。出口均价差别明显:浙江和广东约 59 美元/公斤,四川和山东约 71 美元/公斤,相差两成左右,反映各地生丝等级和客户结构的不同。

省份 出口量(吨) 出口额(百万美元) 均价(美元/公斤)
四川 481 34.2 71.1
浙江 577 34.0 59.0
广西 505 33.3 65.9
江苏 462 29.9 64.8
广东 329 19.4 59.0
云南 240 16.2 67.3
山东 206 14.7 71.3

各省生丝的主要去向不同。广西、四川、云南三省对罗马尼亚的生丝出口分别为 2,140 万美元、1,680 万美元和 890 万美元,罗马尼亚均为三省真丝绸出口的第一大目的地。辽宁的柞蚕丝主要销往印度,2025 年对印度出口 3,060 万美元,占全省真丝绸出口的 85%。浙江、江苏的出口以面料和成品为主,最大市场是意大利和美国。浙江对意大利出口 8,400 万美元,对美国 7,540 万美元;江苏对美国 6,330 万美元,对意大利 4,270 万美元。

六、口径与数据边界

本文省份为海关统计中进出口企业的注册所在地。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总部集中报关等情况会使货物的统计省份与实际产地不同;上海进口和浙江出口的集中度,部分反映贸易企业的注册分布。制成品口径按海关税则中「丝及绢丝制」和「丝棉填充」的税号界定,共 35 个 HS8 税号;含丝比例较低、归入其他纤维税号的混纺商品不在统计范围内。本文不含跨境电商零售中未按一般贸易报关的部分。数据从 2023 年 1 月开始,2023 年以前的省份序列暂缺。生丝出口目的地按海关统计的最终目的国列示,转口和再加工的实际去向需结合进口国统计核实。

本文同时刊载于《数贸智联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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